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4 17:32 | 分享: |
事件
“前天晚上从9点开始,一直到10点多,我沿着华强北路试过了两边的所有ATM机,一分钱都没有取到。真是太奇怪了,像华强北人流量这么大的商业区,怎么会所有的银行都没有钱取?”市民梁先生讲述了自己遭遇的ATM机集体缺钱现象。而从昨天下午2点40分就一直急着取钱给家人看病的市民张先生则告诉记者,上周五他去招商银行取钱时,柜台工作人员告诉他,同一账户名下每天最多只能取3万块钱,“一个星期不能取超过5万,一个月不能取现金超过20万。”但昨天一下午,为了取到3万现金,跑了3家银行的张先生最终也只取到了2万。
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这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规定,他们只是严格遵照执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深圳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证实,他们目前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对同一账户的取款限额作出规定,所有商业银行的个人客户每人每天累计现金提取额不得超过3万元。此外,有部分商业银行还表示,其银行的ATM机每晚9点至次日早7点期间停止提现业务。
深圳人行:加强现金管理 遏止非正常大额提现
深圳人行表示,此次要求各金融机构适度控制各机构账户及个人账户的提现金额,是为了加强现金管理,遏止非正常大额提现,堵塞各种非法现金交易行为,不会影响普通市民的生活。深圳人行同时否认了要求各银行每晚9时至次日凌晨7时ATM机停止对外服务的传闻,表示ATM取现没有时间限制。
深圳人行认为,自2001年开始,深圳人民币现金净投放量逐年大幅攀升,已连续6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以今年前9个月为例,深圳的现金净投放已占全国近一半。在满足深圳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的同时,大规模的现金投放也混杂了相当多的利用大额提现来进行黄赌毒、走私、洗钱、偷漏税等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对深圳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都有不利影响。因此,此次加强现金管理是支持深圳经济发展,顺应市场经济规律,转变金融消费方式,防止不法提现行为的重要措施。
银行:不会影响到市民正常消费
对于此种做法,银行方面表示并不会影响到市民的正常消费,除了现金取款设定限额外,平时类似买车、买房等一些额度较大的支出,很多市民都已经采用转账、刷卡等形式办理,而这些支付方式均可以正常进行,完全不受影响。而某商业银行负责人还表示,建议市民消费,尤其是大宗消费可以考虑多以刷卡或者转账方式进行。
储户:为什么不能取自己的钱
对于银行的这种规定,储户王先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他对和讯网表示,自己的钱放在银行是为了存取方便。在交了帐户管理费、跨行查询费等等各种费用后,指望能享受更好的服务。谁知道服务没见着,现在反而连取款都受到限制,太没道理了。况且现在刷卡并不普及,现金仍然是很重要的支付方式。且不说这种规定会给储户带来了很多不便,单是银行这种想干啥就干啥的做法,就让人气愤!
评论:银行以损害用户的利益来谋取利润
银行限时限量的做法,完全是从部门的利益出发,刚有消息:人民币存款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另一则消息则是央行从2007年11月26日起,第九次上调准备金率,调至13.5%创历史新高。由此可见,用户的存款少,银行的利润就低,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采用限时限量现金取款方式,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这种以损害用户的利益来谋取利润的做法,给人带来不便,给人带来烦恼,给人带来痛苦,可说是最损的一招。
评论:设定取款限额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只要不出现挤兑,银行是可以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现在深圳各家银行通过设定取款限额,只是银行单方面的意思表达,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国家的金融政策,也侵犯了储户的正当权益,还在民众中制造了金融恐慌,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评论:银行之间“假竞争、实串通”
不管出于怎样的理由,深圳的银行无权给储户取款设置障碍。如此“悍然”之举,跟银行业多年以来形成的傲慢自大有关系,跟各商业银行之间经常性的“假竞争、实串通”有关系。说是大大小小的商业银行之间是竞争关系,竞争本来应该带来服务越来越好、收费越来越低的结果,可公众面对的却是越竞争收费名目越多、收费额度越高的局面。从种种乖谬的表现看,银行业已经形成了为既得利益而“战”的巨大惯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有办法对付,动动普通储户的权益更是不在话下了。原先还是各商业银行的总行出面与储户争利,现在连地方银行也敢干预储户的取款自由了,可见这种傲慢和霸道已是普遍的风气。
质疑:谁有权利作出这种规定
在存款准备金率持续走高的情况下,部分银行的确出现了资金紧张。但是即便如此,也不应该以限制储户行为为手段。且银行有什么权利突然作出此种限制?就人民银行而言,在上调准备金率以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后,实在看不出来其为何要多此一举对居民取款进行干涉。就算是现金管理、反洗钱的需要,就得以牺牲广大储户的权益为代价吗?对于正常大额取现和非正常大额取现,不加区分地一棍子打死,不是解决问题之道。
(责任编辑:admin)
1、凡本网注明“来源:新疆金融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疆金融网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疆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新疆金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 邮箱:zgxjjr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