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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一正常”释放出什么信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4 14:12   分享: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日前,过渡性处理办法正式公布。在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透露,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如何处理,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措施。 
  所谓“两不一正常”,是指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即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继去年4月份温州土地到期续费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后,“两不一正常”被视为官方的正式回应。 
  至此,有产者的惴惴不安,无产者的观望徘徊以及中介方、销售方各种不专业的解读与猜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尽管尚不是正式的法律法规,但“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的出台,已经释放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信号。 
  首先,“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体现了“以民为本、便民利民”的决策思路。 
  早在过渡性办法正式公布前,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已经在现实中引发争议。去年4月份,温州一批20年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根据当时温州市国土部门的缴费政策,有户主需要续缴几十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约为房价的三分之一。 
  这种方式备受争议。尽管20年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处置办法影响的受众群体并不算大,但是鉴于其对70年产权房屋处置办法的示范效应,仍然引发市场各方热烈讨论。除了对“续费模式”本身的学术争议外,续费定价是否可承受也成为焦点。 
  而本次“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体现了对上述争议的最大尊重。其实,适时推出过渡性办法,本身就是搁置争议、平息市场猜疑的应对之策。特别是“两不一正常”虽然并非最终政策,但其中体现出了“尊重民意”、“便民利民”的原则,即在过渡期内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老百姓的权益,以最低成本保障了市场的秩序和稳定。不难看出,“以民为本、便民利民”正是本次过渡性办法的根本出发点。 
  其次,“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体现了决策者寻求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之间的平衡。 
  在探讨温州案例时,不少专家已经表示,土地续期的问题十分复杂,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中央只宜拟定“价格可承受”等基本原则,具体的定价模式或续期模式当由地方自主探索。 
  实际上,“顶层设计”统一高效,影响力大,但在执行时可能会遇到困难。而土地使用权续期牵涉面较广。其不仅关乎楼市本身的格局与走向,也与地方财政基础、公共服务、人口结构、发展潜力等密不可分,对市场波动的影响直接而显著。 
  因此,适时出台的过渡性办法,稳定了市场情绪,也体现了决策层的谨慎态度。不以国家强制力或者“顶层设计”的强大影响力而进行统一规定,也是对试点办法和成效的观察,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实践中寻求平衡。 
  当然,过渡办法毕竟只适合短期权宜,长期仍需更加明确、科学、可执行的法规。对于到期的土地使用权,该如何续期,如果收费,将以何种方式、向谁征收,仍有待实践检验和充分讨论。 
  从过渡性办法释放出的信号可以看出,其根本原则很可能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避免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波动,避免金融风险的产生;二是以民为本,最大程度上保障民众权益、尊重民意;三是尊重地方探索与实际,避免“一刀切”政策给市场带来波动。 
  在原则之外,政策落地的关键要义还在于可行性。实际上,早在2001年前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深圳案例”已是最好证明。当时,部分在特区划拨的外商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深圳曾尝试以100%的市场地价补缴作为续期条件,但由于“定价太高”并未得到响应,推行并不顺利;而2004年后,随着《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发布实施,20年使用期的补缴地价下降为基准地价的35%。这一定价相对可承受,业主在根据市场环境权衡补缴利弊后,均按规补缴并获得续期。 
  应当承认,房地产市场无小事,而土地政策也是楼市平稳发展的基石。“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释放出的信号,不仅关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更体现出决策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倾听民意。而这也正是我国经济面对挑战,朝着共同发展、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的关键。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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