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马梅若 发布时间:2022-01-12 10:40 | 分享: |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管。信用卡息费不明、过度授信、外部合作不规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
自1985年我国第一张信用卡诞生后,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变化,信用卡发卡规模与交易量均实现了快速突破。不过必须看到,尽管信用卡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银行也暴露出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通知》正是瞄准具体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规范办法。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信用卡业务有望更加透明。此前,信用卡领域消费者怨声最多的当属“息费不清”问题。长期以来,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以“零利息”为名的分期业务往往暗含高额的“其他费用”、模糊日息概念的“低息宣传”等现象屡见不鲜。部分银行往往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或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甚至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不少消费者因此“踩坑”。对此,《通知》要求银行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水平。
从机构角度来看,加强风险控制、保护消费者权益须出更多实招。其中,“过度授信”问题是本次《通知》规范的重点。《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而且要求“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特别是扣减其他机构已授信额度这一要求,是对多头授信、过度负债现象的严格规范。此举不仅是为了避免让消费者过度负债,也是降低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的必要措施。
实际上,无论是上述提到的“息费不清”还是“过度授信”以及可能存在的过度依赖外部合作机构等问题,归根结底都源自部分机构的扩张冲动。在此前的粗放模式下,“跑马圈地”“规模为王”的导向下,花样百出的办卡、用卡宣传不一而足。对此,《通知》强调要从根本上改革考核体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更应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这是从激励约束机制层面引导机构减少盲目发卡的冲动。
从“跑马圈地”转向“精耕细作”,不仅是监管出于市场中长期健康发展提出的要求,更是行业发展至今的客观需要。受中国经济增速换挡、移动支付兴起等影响,一些消费金融、互联网贷款产品因其灵活便捷等优势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这对信用卡业务造成了一定冲击。从全行业的数据看,近两年信用卡业务已经告别了此前数年的高增长时代。根据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比2020年末增长2.57%,而2020年全年的增幅是4.26%,在快速增长的2017年、2018年更是分别达到26.35%、16.73%。
不难看出,经过多年发展,信用卡行业自身发展已相对成熟,进入增量放缓、存量博弈阶段,外部又受到移动支付等新支付方式的冲击,亟须转变发展模式。我们期待各家机构能摒弃简单的“数量达标”考核体系,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在获客、产品、运营、风控等多个环节实现不断创新。通过精细化客群定位与差异化营销策略,加强移动端产品建设,围绕信用卡构建用户服务生态圈等新技术、新渠道和新业态来“精耕细作”,推动信用卡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欣文)
1、凡本网注明“来源:新疆金融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疆金融网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疆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新疆金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 邮箱:zgxjjr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