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韩雪萌 发布时间:2021-04-28 09:48 | 分享: |
社会各界对于老年人保险问题的关注度与日俱增。
4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在这项被外界称为“职工医保制度建立20多年来最大的一次改革”措施中,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是改革设计重要的制度考量。在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以50%起步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各地对退休的老年人再给予倾斜支付。据估算,改革落地后,这一项制度可以为退休人员减轻门诊费用负担将近1000亿元。
据了解,改革的模式是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来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应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
改革后,当期会有2000亿元的基金用于加强门诊保障,这笔钱变为了实实在在的基金投入,可以真正用于患病者身上,特别是老年人身上,真正用于对医疗服务的支付。
拓展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实现家庭共济,是这项改革的另一特点。改革后,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说,子女们可以通过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卡,名正言顺地为父母买药、看病使用,弥补老年人个人账户医保资金的不足,提高老人的保障水平。
作为受益最大的群体,在改革的措施落地之后, 老年人医疗保障必将得到明显改善。目前,为老年人保险补位,关注老年群体的保险保障已经达到共识。这一点,从近期频频出台的政策中可以洞见。
医保的短板在找齐,商业保险保障方面的工作也在齐头并进。针对老年人保障低,投保难的困境,不久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也将解决老年群体的商业保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事实上,在老年人保险保障问题上,由于各方面缺乏重视,长期以来,商业保险一直缺位。
譬如,顾虑老龄人群的健康风险,一些保险公司长期“一刀切”,对高龄人群不提供健康险服务。市场对老年人保险需求巨大,但可选的保险产品却不多,且品种局限,大部分老年保险产品的投保年龄上限都是65岁,绝大多数养老险、重大疾病险的年龄上限则为60岁,且保费相对较贵,真正考虑到老年人身体状况、风险特征、支付能力等量身定制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较少。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约有3亿糖尿病、高血压群体无法投保,2.5亿60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有困难。
目前,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出发点下,银保监会明确要求,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的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此外,还可以降低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广大老年人群需要和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事实上,对于保险业而言,老年人口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带来大量机会。从狭义角度看,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养老产业市场可达13万亿元。
具体到人身险领域,根据相关机构的测算,个人养老险能够为行业带来千亿元规模的保费收入。譬如,时下流行的半商业、半公益性质的惠民保,弥补了医保在报销上的局限性,完善了多层次政策性医疗保障体系。在医保内自付部分二次报销,医保外特殊自费药报销,且部分既往症人群可参保,无核保限制,成为为数不多的可供老年人选择的保险产品。
可以预见的是,在全社会的重视与推动下,政府的投入、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配合,老年保险产品的创新及销售力度有望加大。未来,期待着更多倾向老龄群体的保险保障措施能够出台、落地,让我国的老龄人群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满足这一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晚年生活增添一份保险保障。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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