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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3 13:16   分享:

无事不扰 有因必查

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在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对新疆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3万多户经营主体试行触发式监管,让涉企监管更精准。

  触发式监管是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适应新疆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差别化监管方式,政府部门通过设定监管底线和预警机制,对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精准监管,同时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这种监管模式的核心在于“无事不扰 有因必查”,即对未触碰监管底线的经营主体不再进行日常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处长陈志辉介绍,目前,该局正在建立触发式监管主体库。届时,新疆自贸试验区非重点领域一般行业中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的经营主体纳入触发式监管经营主体名录。

  同时,对监管的经营主体设置两条边界。第一条为预警“黄线”,对触“黄线”经营主体,监管部门给予一定时间缓冲,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实施预警提醒,助其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规避失信风险。第二条为监管“红线”,对触“红线”经营主体,监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程序,加强监管。

  依据《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构建触发式监管智慧平台,加强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和风险动态监测,强化风险预警处置,确保精确评估风险状况、精准定位监管对象。

  在新疆自贸试验区试行触发式监管的经营主体,不再被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而是以“无事不扰有因必查”进行精准监管。除投诉举报核查需要,不再对未触碰监管“红线”的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进一步减少涉企干扰。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制定了《新疆自贸试验区触发式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建立《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以预警事项为基础,向企业出具信用合规报告,帮助企业查找漏洞、堵点,明确整改内容和提升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合规内控机制,有效规避失信风险。

  “我们还将通过数字化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通过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让风险更可控、更易控。”陈志辉说,希望通过试行触发式监管,助力新疆自贸试验区经营主体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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