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日报 作者: 王永飞 发布时间:2021-05-31 10:40 | 分享: |
今年以来,七类动产和权利担保实现统一登记。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便利了市场主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等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
前4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在疆分支机构共审核并开通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市场主体常用户356个,是2020年全年数量的近4倍。
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类型有七类,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其中,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改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承担。”征信管理处副调研员王秀芳说。
202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登记和查询服务。
对于银行等债权人来说,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一次查询”,便可全面掌握担保人名下所有动产上担保物权状况。“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能有效降低信贷交易风险。”王秀芳说。
据介绍,今年前4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在疆分支机构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5151笔、查询16688笔,其中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业务1090笔。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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