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金融网 作者:王永飞 发布时间:2021-05-26 10:04 | 分享: |
新疆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网格化管理体系,目前已建立3200余个管理网格,依法处置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根据公众投诉及排查情况,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已对辖区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单位进行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个别收付主体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了四个基本原则,即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并在全国开展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
为此,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深入落实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把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作为服务民生保障、畅通流通循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广大群众如遇拒收人民币的情况,可以拨打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设立的拒收人民币现金投诉专线或者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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