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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人金融机构首笔参考LPR定价贷款发放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曹勇 通讯员 马杰  发布时间:2019-09-02 10:49   分享:

     (新疆金融网讯)人民银行于8月17日发布公告,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在新发放贷款中参考LPR定价。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积极做好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对新政的贯彻落实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牵头迅速开展前期调研并制定落实方案,明确LPR推进要求,人民银行各地州市中支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进。
  据了解,在人行克拉玛依中支的指导下,昆仑银行先行尝试修订合同文本并升级改造行内利率定价系统,通过各网点公示最新LPR,增强社会公众对LPR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向客户解释LPR政策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得到客户认可,于8月20日发放参考LPR定价贷款96万元,为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应用LPR定价积累了经验,也为新疆金融机构落实LPR定价新政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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