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网 作者:王媛媛 发布时间:2019-04-02 11:31 | 分享: |
4月8日-12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现场选房,有两种分配方式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4月1日,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33处经济适用房房源信息。凡获得经济适用房选房资格的家庭可实地查看,4月8日至4月12日按顺序选房,有两种分配方式。
当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这次公布的经济适用房主要在商品房小区配建,点多面广,分布在33处,包括沙依巴克区雅山玲珑居小区、西山雅山商住小区、米东区的坤元尚品小区、高新区(新市区)天和树仁小区、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锦绣家园三期、经开区(头屯河区)和兴雅轩二期等小区。获得经济适用房选房资格的有802户家庭。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晓东说,和以往经济适用房的现场分配方式不同,此次经济适用房分配方式有两种形式。根据房源情况,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家庭现场可以决定参加10处房源的5选1两次机选分配,或者是参加23处房源的5选1一次直选分配。此前只有5选1两次机选分配方式。
参加机选方式的家庭,就像机选车牌号一样采取“电脑筛选自主选房模式”进行,每户家庭有两次“5选1”的机会,相当于“10选1”。参加直选方式的家庭,就是保障房家庭从直选房源信息中,选中一处小区,然后从5套房屋中选中一套。
在选房时间内未选定或不满意不选的,市民可直接离场,下次分配不受影响。如选定签字领取认购通知单后弃购的,记为一次实际弃购,3次将取消保障资格。
此次公布的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均价在2110元至3788元间,单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据悉,乌鲁木齐将采取多措施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预计可新增3000多户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此前,乌鲁木齐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从3085元以下(含)调整为3345元以下(含),提高了260元。
自2007年乌鲁木齐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已累计有15万人搬进保障房。现已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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