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网 作者:李宁艳通讯员柴震 发布时间:2018-04-02 10:15 | 分享: |
新疆网讯(记者李宁艳通讯员柴震报道)4月起,乌鲁木齐与全国将同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
3月30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根据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至此,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M级纳税信用企业将获得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两项激励措施。
据悉,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将过去单纯的信用评定拓展为信用管理,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以来,全疆国地税连续三年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开展2018年年度评价工作,预计4月中旬完成。
从这三年的评价结果看,A级纳税人数量和占比稳中有增,B级纳税人不断增多,C级、D级纳税人明显减少,首府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
A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日常办税等方面享受便利,D级纳税人在发票申领、出口退税审核、资料报送等方面则受到严格限制和管理。2016年3月以来,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目前,该项措施已分期逐级推广至B级、C级以及M级纳税人,为更多纳税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办税更加方便快捷。
据了解,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纳税信用管理上“奖惩分明”,纳税信用还可抵“真金白银”。
自2015年11月起,首府启动“银税互动”活动以来,截至2017年底,市国税局与多家银行合作,已累计向566户信用等级良好的纳税人授信23936.6万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信用首府,优化营商环境,为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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