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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八年累计结算量逾2500亿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朱景朝  发布时间:2017-12-15 09:49   分享:

      记者13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新疆自2010年开展跨境人民币试点至今,业务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结算量已累计突破2500亿元(人民币,下同)。

  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开展的或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该行跨境办13日表示,2010年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不足50亿元,至今已逾2558亿。“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的4年间,业务增长了5倍。跨境人民币业务种类覆盖了跨境贸易、直接投资、融资、担保、境外放款、资金池等,参与企业超过2500家。

  该行跨境办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新疆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结算额为172亿元,同比增长28.5%;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额为154亿元,同比增长54.2%。

 

  据悉,目前,境外商业银行在新疆区内银行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数量达126个,已实现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哈萨克斯坦坚戈现汇现钞、塔吉克斯坦索莫尼现汇、巴基斯坦卢比现钞的直接挂牌交易。

  对于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新疆金融业内人士分析称,“一带一路”倡议逐步成为国际共识,新疆与中亚国家间经贸往来日趋频繁,贸易额近年大幅攀升,形成跨境业务基础。2016年人民币被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人民币在全球的使用程度不断提高,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人民币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有力支持了新疆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该行跨境办相关人员说。(完)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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