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网 作者:李龙 发布时间:2017-11-30 13:30 | 分享: |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发布
新疆分配到国家53亿“大红包”
27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通知,新疆分配到53.1248亿元。
通知指出,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各省(区、市)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567.23亿元,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其中,新疆分配到53.1248亿元。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据了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支持县级政府弥补减收增支财力缺口,奖励地方改善财力均衡度、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管理绩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为的是实现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下简称“三保”)的总体目标。
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财政部2010年起全面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奖补资金从最初的475亿元逐渐增加,2012年突破千亿元规模。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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