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新闻在线网 作者:阿依本 发布时间:2018-03-16 11:33 | 分享: |
今年,自治区工商局将向社会公示消费者投诉、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和处罚信息等,倒逼经营者规范商业行为。
在自治区工商局举行的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高建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自治区工商局将首次把消费者投诉对社会进行公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高建东:“去年是4万6千多件消费者投诉,我们把这些投诉都向社会进行公示,让社会上看看你这个经营者你受了多少投诉,投诉什么样的,你解决得怎么样,这样有个社会倒逼机制。我们将采取办法加大经营者的责任,要求每个经营者你都得建立一套制度,遇到消费者投诉的时候去怎么处理。”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全疆各级12315指挥中心、站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276589件,办复率为9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72.06万元。2017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涉及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通讯产品类等多个与消费者等多个领域。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占13.28%位居榜首,主要表现在发动机、变速器、刹车系统、不使用原厂零配件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设置隐形消费,拒绝或者拖延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无条件退还订金等服务承诺;更换零配件时间长,屡次修不好等问题。新疆消费维权律师团团长李新建议消费者要学会用法律维权。李新:“按照消法的规定,出现了消费争议,或者是消费纠纷,首先要正确认识,究竟是什么性质的纠纷,我们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进行投诉,比方说像12315这种专业的维权机构,投诉解决不了,最后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诉讼是最高的维权方式。”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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